监事监督

监事会的职能、权限与组织

(一)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合规性进行监督,并有权对其提出任免建议;

(二)针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行使职权的重大问题向其提出质询;当其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其限期予以纠正;

(三)检查公司和所属企业的财务与经营活动,查阅有关文件资料,参加经济活动分析会议,审核财务状况和经营分析报告;

(四)监督各项经营目标与计划、财务目标与计划的制定与执行情况;

(五)监察各职能部门制度、流程的合理性与完善性,针对存在问题督促优化整改;

(六)对公司人力资源体系建设及管理活动进行有效监督;

(七)监督对各职能部门健全并优化行政事务管理工作;

(八)监督企业文化建设及企业形象宣传工作;

(九)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十)根据需要,可以公司名义委托中介机构对公司或所属企业的财务状况依法进行审计,对高级管理人员离职依法进行审计;

(十一)监事会可根据工作需要临时抽调各中心人员配合工作;

(十二)监事可列席董事会会议;

(十三)受理公司各级的举报或申诉;

(十四)公司章程及股东会赋予的其它职权。

监事会邮箱:jianshihui@ht5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