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禁品
  • 1) 危险品

    指易燃、易爆、剧毒、具有强烈腐蚀性的物品。具体范畴如下:

    类别 品名
    危险品

    1、爆炸品:如雷管、炸药、导火索、鞭炮、烟花、打火机等;

    2、易燃液体:如汽油、煤油、酒精、香蕉水、松节油、油漆等;

    3、易燃固体:如硫黄、油布及其制品等;

    4、压缩气体类:如打火机气体、液化气等;

    5、易自燃的物品:如黄磷等;

    6、毒害物品:如砒霜、敌敌畏等;

    7、腐蚀性物品:如盐酸、硝酸、双氧水等;

    8、遇水燃烧物品:如金属粉、金属钠、铅粉等;

    9、农药类:代森锰锌(袋装、桶装);

    10、肥料类:硝酸胺;

  • 1) 违禁品

    指严禁运输的货物及管制、限制运输的货物。具体范畴如下:

    类别 品名
    违禁品

    1、干冰、毒品、疫苗、水银;

    2、金银、钻石、玉器等珠宝及贵重首饰、有价证券、活体动物;

    3、仿军火类玩具;

    4、其他国家明令禁止的假冒伪劣物品;

  • 1) 特殊品

    指限证类、三超类的货物,或箱装贵重、稀奇的物品。具体范畴如下:

    类别 品名
    限证运输(有证明文件时可以承运)

    1、烟草类(必须有当地草专卖局核发的《烟草准运证明》、《出厂证明》及清单。证明由客户提供)

    2、林业类:如木材等(必须具有木材检疫证明等相关手续,证明由客户自行办理)

    3、不明物品:不明液体或不明粉剂等(需要有出厂证明货物的性状,必要时还应当提供生产技术部门出具的技术说明书)

  • 危险品禁收规定

    1. 禁收危险品

    1) 收货时怀疑是易燃品、易爆品,必须开箱检查予以确认;

    2) 如果客户拒绝开箱验货,可以拒绝收此货物;

    3) 经检查确认是危险品,应向客户说明原因后不予收取。

    2.特殊货物

    1) 限证类:例如(1)原木,必须有《木材检疫证明》;(2)烟草,必须有《烟草准运证》;即,此类货物限证运输,客户有证明文件时可以承运。

    2) 不明类:

    A 箱装贵重品,例如:电子产品、工艺品及其它高价值物品,需开箱验货确认,查看《出厂证明》及清单;

    B 桶装液体,例如:桶装松节油,要有《出厂证明》及《技术说明书》。

    3) 超限类,即超高、超宽、超长,超重。其货物超限一律不收(因需持有特殊货物运输资质证)。